第(3/3)页 “再不走,就该遇到野猪群了。” “别怕,我提前看过了,这头炮篮子是独居,应该是上一任的王,被赶出族群了。” 公野猪跟狼王一样,拥有绝对交配权,所有母野猪,都是他的,而他的儿子,孙子,只能干巴巴看着,直到有个更强的子孙,取而代之。 说到这里,二人对视一眼,然后异口同声说道:“还有一个比它更强大的?” 乖乖,意识到这点苏宇都不淡定了,苏宇判断它是族群上一任的王,被赶出族群,那是因为这家伙出现时,身上就受了一些伤,像是利剑划出的伤痕,一看就是獠牙所致。 加上这炮篮子的年纪,不难猜测,他是独行侠,这就很容易猜测了,因为这么大的炮篮子,不可能找不到媳妇,那么它就不可能是独自一个,可它确实是一个,那只能说明它被击败了,赶出了族群。 “要不,猎物别要了,咱直接撤离?” 张立国有些心里打鼓,毕竟他房子盖好就结婚了,就十来天的事,可不想阴沟里翻船。 他家马云禄还等他回去呢,这老婆孩子热炕头他还没享受够呢。 这野猪,尤其是那么大的,堪称防御无敌,除非你用巴雷特,否则他们这种步枪,一枪两枪压根没啥用。 但你被它撞一下,你就得去见太奶了。 普通野猪一枪倒,但这种级别的,那就别想了。 光是它身上的油脂,你就打不穿,给你打,你没五六枪都打不死,但谁敢保证面对冲锋时能枪枪命中同一个地方? 一个失误就是死,侦察兵也不例外,他可不傻,一头猪和一条命,还是很好选择的。 苏宇却骨子里透出了狠劲,站起身,拍了拍张立国,说道:“怕什么?要死,也是我先死你前面,趋利避害是动物本能,刚刚又是枪声,又是震天雷的,哪怕有血腥味,它们也得退避三舍。” “我不光要把它运回去,还要尝尝炮篮子王的味道。”